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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行检测方案2020年7月6日

一、 企业概况

江苏四新界面剂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海安县白甸镇刘季村幸福一组,是一家专门从事非离子表面活性剂、食品添加剂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公司的前身为海安县苏北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4 月,于 2007 年 10 月更名为江苏四新界面剂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现有职工 32 人,法人代表为王瑛。公司于 1993 年 3 月 27 日经海安县计划委员会批准建立,总平面布置图由南通市工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生产工艺由上海金山石油化工设计院设计。2006 年 11 月,县安监局、白甸镇安监站、白甸镇政府对公司项目进行了“三同时”竣工验收,确认消防安全设施、措施到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同意投入运行。

2016 年委托江苏shou城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设计诊断。企业于 2004 年 7 月 20 日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按照海安县环保局的要求于2005年4月15日填写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并获得海安县环保局环保批复同意;2005 年项目建成后填写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由海安县环境监测中心站于 2006 年 12 月进行验收监测,并于 2007 年 2 月 10 日通过海安县环保局的“三同时验收”。2016 年 9 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 号)、江苏省环委会《关于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环委办【2015】26 号)、海安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海政办发【2016】104 号)及白甸镇政府的要求,我公司委托江苏环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 1907 号)对我公司进行自查评估并向江苏省环保厅进行备案登记。

二、 排污情况

1、废气排放及治理设施

我公司目前有聚醚车间、助剂车间及后处理车间,配套设施主要为公辅工程、污水处理装置以及废气处理设施等。全厂共设废气排口 3 个,目前我厂区尾气吸收处理系统已经建成投用,系统由 3 个喷淋塔组成,加一个排风机和高位烟囱构成,将各条生产线中的所有排气管合并连接引致净化设备,废气先通过湿式喷淋洗涤塔祛除可溶解物质以及粉尘,Zui后净化后的洁净气体由主排风机排入大气中。以上各类排口除了燃气锅炉排口,其余排口均已安装在线监测并与环保局平台完成了联网。

2、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我公司主要噪声设备为机械设备、空压机、各类泵循环冷却水系统、风机等。将采用封闭隔声减振、室内装吸声材料等综合措施,再加上厂房屏蔽、距离衰减、绿化等综合措施,控制厂界噪声达标。

3、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

我厂废水处理系统已经安装调试完成并投入运行,根据我厂废水特点采取生化处理方法我厂废水主要来源为工艺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设备清洗水和生活污水等一并进入生化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进入公司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使用,不进行外排。

4、固体废物

我公司每年产生过滤残渣约 20 吨,废物类别 HW40,废物代码 261-072-40,污水处理系统每年大约产生污泥 2 吨,废物代码 HW45,废物代码 261-084-45,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归类,存放在专用的危废仓库内,对危废仓库完善防渗、防雨、防漏等防范措施,对不同类别的危废进行分类堆放,并张贴规范的标签,现已于上海电气南通国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达成危废转移处理协议。

5、监测要求

我公司排污许可证要求,自行监测信息如下

 三、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说明我公司自行监测手段采用手工监测+自动监测相结合,开展自动监测的项目有废气中的甲烷、非甲烷总烃及 VOC,其他未开展自动监测的项目采用手工监测。 我公司手工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一)手工监测方案

(1)废气监测方案

1、废气、噪声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 1。

 

序号 

污染源类型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测定方法

 备注

1

废气 

废气排口

环氧乙烷

1 /半年

HJ732-2014

 

环氧丙烷

 

乙酸

 

2

废气 

厂界

臭气浓度

1 /

GBT14675-1993

 

氨(氨气)

 

硫化氢

 

环氧乙烷

 

环氧丙烷

 

3

废水

雨水排口

化学需氧量

 1 /

 

计划购置检测仪器自行检测

2. 监测点位示意图

3、监测方法及使用仪器要求

检测类别

 检测点位

 项目名称 

检测方法

有组织废气

 废气排放口

非甲烷总烃

HJ 38-2017

环氧乙烷

GBZ/T 160.58-2004

环氧乙烷 

GBZ/T 160.58-2004

乙酸

GBZ/T 300.112-2017

无组织废气

厂界上风向、下
风向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氨气

HJ 533-2009

非甲烷总烃 

HJ 604-2017

臭气 

GB/T 14675-1993

环氧乙烷

GBZ/T160.58-2004

环氧丙烷

GBZ/T160.58-2004

4、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1、机构和人员要求:我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手工监测,具有监测资质。
2、监测分析方法要求:先采用国标方法,在没有国标方法时,采用行业标准方法。
3、仪器要求: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环境空气、废气监测要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中的要求进行。
5、记录报告要求: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涂改。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一)、自动监测方案
(1)自动监测内容

序号

 监测类别 

 监测项目 

 安装位置

 监测频次

 联网情况 

是否验收

1

废气

非甲烷总烃

 废气排口

全天连续监测

 已联网 

已验收

2

非甲烷总烃 

厂界


(2)自动监测质量保证
1、运维人员要求:我公司委托海安嘉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运维工作。
2、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要求: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校准与维护。
3、记录要求: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内容应完整并有相关人员签字,保存三年。
四、信息记录和报告
(一)信息记录
1、监测和运维记录
手工监测记录和在线设备运维记录分别由监测单位和运维单位提供。
2、生产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
(1)按照要求记录每日巡查内容;
(2)及时记录车间停车、开车情况;
(3)自动监测记录甲烷、非甲烷总烃的浓度,以及排气量等;
(二)信息报告
每年年底编写第二年的自行监测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含以下内容:
1、监测方案的调整变化情况及变更原因;
2、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至少涵盖废气主要污染源相关生产设施)全年运行天数,各监测点、各监测指标全年监测次数、超标情况、浓度分布情况;
3、按要求开展的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状况监测结果;
4、自行监测开展的其他情况说明;
5、实现达标排放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应急报告
1、当监测结果出现超标,我公司对超标的项目增加监测频次,并检查超标原因。
2、若短期内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我公司向海安市生态环保局提交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减轻或防止污染的措施,以及今后的预防及改进措施。
六、自行监测信息公布
(一)公布方式
自动监测和手动监测均在我国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统计发布系统进行信息公开。
(二)公布内容
1、基础信息: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委托监测机构名称等;
2、自行监测方案;
3、自行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标准限值、达标情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未开展自行监测的原因;
5、自行监测年度报告。